为充分发挥就业资金在促进就业创业方面的推动保障作用,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10月8日,学校召开“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研讨会”,招生就业处、财务处、实习训练中心、校企合作处、各系相关人员参会。
招生就业处副处长段元磊解读了《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草案,与会人员对《办法》内容进行了讨论。针对就业工作经费预算、划拨、使用等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点进行了沟通。
招生就业处处长武沛荣要求就业工作经费要专款专用,用在毕业生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教育、就业创业基地管理、访企拓岗活动、就业招聘活动、毕业生就业见习、就业创业师资培训、就业困难帮扶、就业质量跟踪调查等与就业密切相关的工作上,对就业工作的顺利推进起到良好的保障作用。严格按照财务处规定的报销流程进行经费支出,避免出现各种风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