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省人社厅和教育厅要求,请从即日起开始组织学生录入就业信息并及时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入途径和方式
1.录入途径:师范类毕业生使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http://gxjy.sdei.edu.cn/)”(简称“就业网”);非师范类毕业生使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gxbys.cn)”(简称“信息网”)。
2.录入方式:
学生登录就业网或信息网(登录账号和密码为生源信息核对时注册的账号、密码)。
登录后,师范类毕业生从“签约中心”中选择相应的就业方式录入就业信息。非师范类毕业生,在“就业信息维护”中选择相应的栏目,网签的同学使用“签约中心”录入就业信息,非网签的同学使用“其他去向登记”,选择“劳动合同就业”、“应征义务兵”等栏目,录入就业信息。
二、录入要求:
1.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
(1)毕业生网上签约的,根据网签要求录入就业信息;毕业生使用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到省外就业的,录入就业协议书;省内签约的不能录入就业协议书,只能进行网签;
(2)毕业生以部队招收士官或文职人员方式就业的,录入就业协议书;
(3)毕业生出国、出境的,录入国(境 )外用人单位出具的接收证明或出国签证文件。
2.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录入劳动合同复印件,其中劳动合同终止日期须在2025年 1月 1日之后。
3.科研助理、管理助理
毕业生以科研助理、管理助理方式就业的,录入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出具的证明,薪酬需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应征义务兵
毕业生应征义务兵的,录入预定兵通知书或入伍通知书。
5.服务西部
毕业生录取为服务西部志愿者的,录入录用单位出具的录用文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
6.自主创业
(1)毕业生创立公司 (含个体工商户 )的 ,录入创立企业的工商执照、股权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2)毕业生在孵化机构中创业的,录入与孵化机构签订的协议或孵化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
(3)毕业生电子商务创业的,录入所开创网店网址、网店信息截图和收入流水。
7.升学
录入升学信息。
三、审核
1.审核方法
各系按照以上录入信息要求,及时对学生录入的就业信息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师范类审核:师范教育与艺术系登录“就业网”,使用“就业管理”模块下的“就业登记审核”栏目进行审核。
非师范类审核:各系登陆“信息网”,使用“就业信息审核”栏目下的子栏目进行审核。
2.审核要求
(1)学生如实、全面填写就业信息(就业名单名称必须是全称)。
(2)2025年1月1日前更换就业单位的,要及时在网上更新就业信息;
(3)各系在审核时候,特别注意就业单位名称和就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务必核实正确后再予以审核通过。
(4)各系根据招生就业处制定的就业数据核查方案对就业信息进行核查,做好核查记录,确保每一名毕业生的就业信息真实无误。
四、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权益保护,严格执行教育部 “四不准”规定,杜绝毕业生“被就业”现象的发生,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要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提高维权意识,坚决制止就业欺诈行为,帮助毕业生识别虚假或欺诈就业信息,防范招聘陷阱,保护自身权益。
招生就业处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