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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0年高考政策30问

时间:2020-02-25 00:00  点击:

山东省2020年高考政策30

发布日期:2019-12-16 13:49 

近日,山东省招考委正式发布《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夏季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这标志着2020年“新高考”进入实质性落地实施阶段。

此次改革影响深远、意义重大,政策点多、涉及面广,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1.2020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分哪些类型?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可以兼报吗?兼报的如何录取?

答:2020年山东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类型分为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两种,具体见《2020年山东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类型总览表》。

              2020年山东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类型总览表

类型

招生

形式

层次

招生对象

考试时间

考核内容

夏季高考

统一考试招生

本科

专科

1.普通高中毕业生

2.中职毕业生

3.同等学力人员

1.外语听力18

2.语文、数学、外语笔试678

3.学业水平等级考试6910

1.语文、数学、外语

2.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

综合评价招生等形式

本科

普通高中毕业生

按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政策执行

春季高考

统一考试招生

本科

专科

1.中职毕业生

2.普通高中毕业生

3.同等学力人员

1.专业技能测试3

2.文化考试5月中旬

1.语文、数学、英语

2.专业知识

3.专业技能

单独考试招生

专科

中职学校学生

学校测试时间4月下旬

1.文化素质

2.专业技能

综合评价招生

专科

普通高中学生

学校测试时间4月下旬

1.综合素质评价

2.职业适应性测试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兼报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兼报考生符合录取条件、且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双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就读学校,否则视为考生放弃当年高考录取资格。

2.哪些人员可以报名参加高考?

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考,包括取得高中阶段学校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或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定证明的人员。具有普通高中完整学习经历但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学生,可以获得学校颁发的结业证书,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参加高考。

3.夏季高考各科目考试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夏季高考分为国家统一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两部分,时间安排如下:

1)国家统一高考

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考试时间安排在67日全天和8日下午,其中语文考试时间150分钟,数学考试时间120分钟,外语(笔试)考试时间100分钟。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18日上午,连续组织两次,每次考试时长约20分钟,考试成绩取两次中的高分计入高考外语科目成绩。

国家统一高考时间安排表

时间科目

上午

下午

18

外语(听力)(9:00开始)



67

语文(9:00-11:30

数学(15:00-17:00

68


外语(笔试)(15:00-16:40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由我省自主命题,考生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中选报3科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69日至10日,每科考试时间90分钟。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时间安排表

时间科目

上午

下午

8:00-9:30

11:00-12:30

15:30-17:00

69

物理

思想政治

化学

610

历史

生物

地理

4.夏季高考总成绩是怎样构成的?

答:夏季高考总成绩满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科统一高考科目原始分数满分均为150分(外语笔试120分,听力30分),以原始分数计入总成绩;考生自主选择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成绩转换为等级分计入总分,各科等级分满分均为100分。

5.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选择条件和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学生所选等级考试科目的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不合格者不得作为等级考试科目。等级考试科目在合格科目范围内可以更换。

20204月份,考生须通过高考报名系统对自己的等级考试科目进行选报确认,同时缴纳夏季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笔试考试费及等级考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经选报确认后将不能更改。

6.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如何进行等级赋分转换?

答: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由学生在6门等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组成,共有20种选考组合。由于不同学科之间试题内容、形式、难度、考查角度等存在差异,各科目原始成绩简单相加会造成学科之间不公平。根据国家要求,借鉴先行试点省份的经验,我省选择了等级分数的表达方式,将每门等级考试科目考生的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BC+CD+DE8个等级区间,参照正态分布原则,确定各等级区间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3%7%16%24%24%16%7%3%。等级考试科目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时,将AE等级区间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转换到91-10081-9071-8061-7051-6041-5031-4021-30八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等级成绩,并计入总分参与录取。每科等级成绩本质上是考生的位次成绩,主要由考生在科目内所处位次决定,原始成绩进行等级转换后,排名顺序不变。

7.考生的位次是如何得到的?同分考生投档规则是什么?

答:按照所有考生的高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的位次。高考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顺序排序,成绩高者位次在前。考生总成绩、语文数学总成绩及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为同分同位次。

各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的专业,考生高考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投档;如仍相同,则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的考生全部投档。

8.招生院校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主要是什么?如何查询?

答:高校依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要求,认真研究本校专业人才培养对高中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提出本校拟招生专业(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分为四种:一是高校专业培养与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某一选考科目关联度高的,应确定为“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二是高校专业培养与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多个选考科目关联度高的,应确定为“2-3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三是高校专业培养与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多个选考科目有一定关联度的,应确定为“2-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四是高校专业培养对学生学科基础要求相对较宽的,可确定为“不提科目要求”。

考生可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sdzk.cn)“招考动态”栏目查询高校报送的2020年拟在山东招生专业(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作为选科的参考。2020年各高校实际招生安排中,部分高校、部分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可能会有一定调整变化,具体以2020年公布的招生计划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

9.高考录取分哪几个类别?每个类别有哪些批次的招生?

答:2020年我省招生录取分为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3类。各类别录取批次划分如下:

1)普通类。分为提前批、特殊类型批和常规批三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三个批次依次进行。

批次

招生种类

提前批

包括军事、公安、航海、消防、公费师范(医学、农科)生、市级委托培养师范生、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员、飞行技术等本科招生以及飞行技术直招士官生等专科招生。

特殊

类型批

包括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等类型的本科招生。

常规批

未列入提前批和特殊类型批的其他本、专科招生。

2)艺术类。分为提前批、本科批和专科批三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三个批次依次进行。

批次

招生种类

本科

提前批

包括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其他院校,中央部门属高校及部分省属高校除美术类专业之外的艺术类专业,省属公费师范生、市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专业招生。

本科

普通批

包括除提前批之外的所有艺术类本科招生。

专科批

包括所有艺术类专科招生。

3)体育类。分为提前批和常规批两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两个批次依次进行。

批次

招生种类

提前批

省属公费师范生本科招生。

常规批

未列入提前批的其他本、专科招生。

10.每个批次学生可填报多少志愿?

答:现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说明如下:

(1)  普通类

(2)   

批次

志愿填报

次数

志愿填报要求

提前批

两次

两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

1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

2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4个顺序院校志愿。

普通类一段线上考生可填报本科志愿,也可以填报专科志愿;普通类一段线下、二段线上考生只能填报专科志愿。

特殊

类型批

一次

考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

在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上且具有相关资格的考生可填报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符合招生高校根据教育部规定提出的分数要求、具有相关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

常规批

三次

三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96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

1志愿填报由普通类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科志愿。23志愿填报由普通类二段线上考生(含未被录取的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专科志愿。

2)艺术类

批次

志愿填报次数

志愿填报要求

提前批

两次

两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

本科批

三次

统考、联考专业(专业类)实行平行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校考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

专科批

两次

经教育部批准可以组织专业校考的部分专业(专业类),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志愿填报1个院校志愿;除此之外的其他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按“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填报,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

 

 

3)体育类

批次

志愿填报

次数

志愿填报要求

提前批

两次

两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一段线上考生方可报考。

常规批

三次

三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60个。1志愿填报由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科志愿。23志愿填报由普通类二段线上考生(含未被录取的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专科志愿。

11.艺术类、体育类综合成绩如何计算?

答:(1)艺术类

类型

计算原则

计算公式

美术类专业

(使用统考成绩)

专业成绩占70%

文化成绩占30%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文学编导类

(使用统考成绩)

专业成绩占30%

文化成绩占70%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播音主持类

(使用联考成绩)

专业成绩占A%

文化成绩占(100-A)%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200)×A%+文化成绩×(100-A)%,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书法类

(使用联考成绩)

专业成绩占A%

文化成绩占(100-A)%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100)×A%+文化成绩×(100-A)%,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公式中的“750”是高考文化成绩满分分值,“300”是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统考成绩满分分值,“200”是播音主持类联考成绩满分分值,“100”是书法类联考成绩满分分值。A由联考学校确定。

2)体育类

体育类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的办法计算。

12.高考志愿填报分数线怎么划定?

答:(1)普通类实行分段划线、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的办法。具体划线办法为

线位

划线办法

一段线

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按照当年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

二段线

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按照当年普通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作为考生填报本、专科志愿并参与录取的最低控制线。

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0.5划定。

2)艺术类仍然按高考文化成绩划定艺术类本科线和艺术类专科线,具体划线办法为:

①艺术类本科线。以普通类一段线为基数,按教育部规定的各专业类别的比例划定。

类型

划线办法

文学编导类、播音主持类、摄影类

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普通类一段线的85%划定。

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

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普通类一段线的70%划定。

舞蹈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

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普通类一段线的65%划定。

 

②艺术类专科线。与普通类二段线相同。

3)体育类实行分段划线办法,分两段划线即一段线、二段线,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体育类在专业成绩合格生源范围内按综合成绩划线。具体划线办法为:

线位

划线办法

体育类一段线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当年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

体育类二段线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当年体育类本、专科计划总数划定。

13.“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有什么变化?

答:由原来的“院校”为志愿单位,变为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志愿单位, 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就是1个志愿。“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下,考生直接被投档到学校的具体专业,不存在专业调剂。

14.专业(专业类)平行志愿投档后有退档风险吗?

答:平行志愿投档后也有退档风险。考生的体检、单科成绩、外语语种、英语口试、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不符合高校要求的,都有可能造成退档,这些因素由高校根据招生需要自主设定,并在高校招生章程中公布。

15.考生投档后又被退档,能再补投到后面的专业(专业类)平行志愿吗?

答:退档考生不能再补投到后面的专业平行志愿,只能参加剩余计划的下一次志愿填报和投档。

16.艺术类考生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的要求是什么?

答:(1)提前批安排两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执行的专业,两次志愿均不限制文化课成绩; 中央部门属高校及部分省属高校本科专业须达到我省艺术类本科线。

根据考生志愿,提前批关联其填报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本科批安排三次志愿填报。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上考生方可填报本科志愿。统考、联考专业(专业类)实行平行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校考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

统考和联考专业遵循考生志愿,关联专业合格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或专业分数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校考专业关联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3)专科批安排两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作为1个志愿单位。经教育部批准可以组织专业校考的部分专业(专业类),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志愿填报1个院校志愿;除此之外的其他专业实行平行志愿,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

校考专业遵循志愿,关联专业合格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统考专业遵循考生志愿,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其他专业认可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联考和校考成绩,遵循考生志愿,根据文化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17.体育类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的要求是什么?

答:(1)提前批安排两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体育类一段线上考生方可填报提前批公费师范生志愿。

遵循考生志愿,依据综合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常规批安排三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60个。

遵循考生志愿,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按专业招生计划的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18.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综合成绩是怎样确定的?如何填报志愿和录取?

答:我省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综合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含语文、数学、外语)成绩、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成绩、高校考核成绩(含笔试、面试)和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在普通类提前批,考生需根据自身取得的试点高校入围资格情况进行志愿填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试点高校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志愿及该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试点高校一次性全部投档,由试点高校根据相关招生计划及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高考成绩由试点高校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我省普通类一段线。

19.我省农村和贫困学生专项计划有几种形式?报考条件是什么?

答:我省农村专项计划有三种形式: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职院校专项计划。

类型

报考条件

备注

高校专项计划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山东省夏季高考;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志愿所填报的高校,必须是已提前取得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高校。

农村专项计划

报考农村专项计划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山东省夏季高考;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及居住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的户籍;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④高考成绩达到我省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

报考高职院校专项计划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②符合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我省当年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


20.公费生、委培师范生有哪几种类型?报考条件和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我省公费生包括公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公费农科生三种类型。其中公费师范生、公费农科生招生层次为本科,公费医学生招生层次包括本科和专科。市级政府委托高等院校培养师范生简称委培师范生,招生层次为本科。

报考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山东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公费生、委培师范生招生:①热爱所报考专业及将来从事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②通过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夏季高考成绩不低于我省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③自愿承诺签订并履行公费生协议(部分市委培师范生也需提前签订协议),公费师范生、医学生要保证毕业后在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少于6年(其中公费本科医学生不含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公费专科医学生不含参加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时间),公费农科生要保证毕业后在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少于5年。④身体健康,报考公费师范生、医学生、委培师范生要具备认定教师资格或医师资格的身体条件等。⑤报考委培师范生还须经过委托培养市有关部门面试,且面试结论为“通过”。

优惠政策:公费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按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拨付高校。其中生活补助经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学校按每人每月(共10个月,寒暑假除外)400元标准足额发放。我省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逐步提高经费拨付标准和生活补助标准。

公费生应按协议就业,由相关部门根据协议规定落实工作岗位,有编有岗,违约者需承担相应责任并缴纳违约金。委培师范生顺利毕业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由委托培养市安排工作,有编有岗。

21.哪些考生具有保送资格?通过什么方式可以获得保送入学资格?

答:(1)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济南外国语中学推荐优秀学生、公安英烈子女、退役运动员等4类人员具有保送资格。

2)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经所报考高校测试后决定是否具有保送资格。

济南外国语学校推荐的优秀学生可以保送,保送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规定的名额,所推荐的学生只可保送高校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符合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和《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20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的运动员,经体育总局资格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后,可免试进入高校学习。

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有关条款的公安英烈子女,可保送。

22.普通高校招生有哪些照顾政策?

答:普通高校招生照顾投档规定分为三类。

第一类: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照顾,包含下列考生:①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③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④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说明: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

第二类: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录取。包含下列考生:①退出部队现役的;残疾人民警察。②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③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线的。④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三类: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3.高等学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条件是什么?如何填报志愿?

答:(1)高等学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是高校为了活跃校园文化,提升学生艺术素质水平,通过高考招收的有艺术特长的考生。考生须符合普通高校报名的基本条件和各项要求,具有一定的艺术特长,在参加招生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测试合格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方具备报考高水平艺术团资格。

取得招生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0年夏季高考并在特殊类型批填报志愿。录取时根据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合格名单和考生填报的志愿向招生高校投放档案,由招生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是指经过教育部批准的招生高校根据本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的建设需要,推进素质教育,从参加全国统考的学生中特招有体育项目特长且又符合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学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高水平运动员考试:①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②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证书者,或近3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考生须符合所报高校的相关招生规定,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高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高水平运动员单设志愿,设1个高校志愿,不设专业志愿。考生只能填报取得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资格的高校,同时取得多个高校资格的也只能填报1个高校志愿。参加招生院校文化单独考试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单独办理录取手续,不需要再填报高水平运动员志愿。

 

 

 

24.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考试科目有哪些?总成绩如何组成?

组成

科目

分值

合计

总成绩

文化

语文

120

520

750

数学

120

英语

80

专业知识

200

技能

专业技能

230

230

25.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技能测试部分如何组织?

答:技能测试分大类进行,共18个大类。按照方便组织,相对集中,就近考试的原则,由部分高职院校承担考试任务,报考人数较多的大类需要几所学校共同完成,考试时间一般为3月中旬。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分大类统一制定考试方案,统一命题。各大类的考试方案由主考学校分别提前公布,便于考生了解及适应。各大类考试形式不尽相同,有实操、笔试、线上电脑考试等,实行模块化考试,考试成绩由主考学校公布。

26.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分数线如何划定?

答:本科普通批。分两次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一次根据招生计划数与考生成绩,分专业类别按招生计划1:1.1的比例划定;第二次在考生填报第二次征集志愿之后,在有效生源范围内(含服从调剂考生),根据征集计划数与考生成绩,分专业类别按招生计划1:1的比例划定。

专科(高职)批。根据招生计划数与考生成绩,在有效生源范围内,分专业类别按招生计划1:1.3的比例一次性划定;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考生成绩,单独划定文化录取分数线;未达到本科线的技能拔尖人才考生,可填报专科志愿并录取。

27.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本科和专科志愿如何填报?

答:本科普通批。设置首次志愿、两次征集志愿和高校服从调剂志愿,高校服从调剂志愿在第二次征集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两次征集志愿均为专业类别内平行志愿模式,首次志愿和第一次征集志愿可填报12个高校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可填报10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4个专业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专科(高职)批。设置首次志愿、一次征集志愿和高校服从调剂志愿,高校服从调剂志愿在征集志愿时填报。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为专业类别内平行志愿模式,每次可填报1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4个专业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技能拔尖人才未达到本科控制分数线的,可以填报专科(高职)普通批志愿。

28.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面向哪些群体招生?如何组织考试和录取?

答:招生对象。我省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主要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学生开展。

考试和录取。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管理、命题、考试、阅卷和统分。招生院校的考核包括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考试由各招生院校独立或联合组织,专业技能测试以招生院校为单位组织。

考生综合成绩由招生院校依据考生的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依据考生综合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其中运动专长考生和退役军人考生单列计划、单独录取。

29.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哪些群体招生?如何组织考试和录取?

答:招生对象。我省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主要面向普通高中学生开展。

考试和录取。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管理、命题、考试、阅卷和统分。招生院校的考核包括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综合素质评价。招生院校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人员,按照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一定分值。

职业适应性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综合能力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职业潜质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

考生综合成绩由招生院校依据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30.被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后还能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和夏季高考吗?

答:凡被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含运动专长考生和退役军人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附:关于印发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招考委〔20193

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各高等学校,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91213  

 

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7号)精神,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11号)确定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任务,特制定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有利于素质教育、有利于科学选才、有利于教育公平、有利于安全稳定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统筹兼顾、平稳过渡、简捷高效、易于实施,建立健全科学选才、促进公平、监管有力、服务高效的高校招生工作机制,提升我省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确保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维护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试安排

2020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实行“3+3”模式,包括国家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含笔试和听力)等3科,以及考生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科中选报的3科。考试总成绩为750分,3科高考科目原始分数满分均为150;考生自主选择的3科等级考试科目原始分数满分均为100分,转换为等级分计入总成绩,各科等级分满分均为100分。

(一)国家统一高考。

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考试时间安排在67日全天和68日下午,其中语文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数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外语(笔试)考试时间为100分钟。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18日上午,连续组织两次,每次考试时长约20分钟,考试成绩取两次中的高分计入外语科目成绩。

国家统一高考时间安排表

时间科目

上午

下午

18

外语(听力)(9:00开始)



67

语文(9:00-11:30

数学(15:00-17:00

68


外语(笔试)(15:00-16:40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由我省自主命题,考生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中选报3科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69日—10日,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时间安排表

时间科目

上午

下午

8:00-9:30

11:00-12:30

15:30-17:00

69

物理

思想政治

化学

610

历史

生物

地理

三、录取办法

招生类别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类,按类分批次依次进行录取。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高校招生类别和专业(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各类别批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的填报和录取。

(一)普通类。

普通类分为提前批、特殊类型批和常规批三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三个批次依次进行。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普通类一段线;按照普通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普通类二段线,作为考生参与录取的最低控制线;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0.5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1.提前批。包括军事、公安、航海、消防、公费师范(医学、农科)生、市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员、飞行技术等类型的本科招生,以及飞行技术、直招士官生等类型的专科招生。

安排两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第1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第2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4个顺序院校志愿。普通类一段线上考生可填报本科志愿,也可以填报专科志愿;普通类一段线下、二段线上考生只能填报专科志愿。

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和志愿,按照规定比例进行投档,志愿相同的同分考生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特殊类型批。包括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等类型的本科招生。

安排一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在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上且具有相关资格的考生可填报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符合招生高校根据教育部规定提出的分数要求、具有相关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

根据考生志愿按规定比例进行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3.常规批。包括未列入提前批和特殊类型批的其他本、专科招生。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的办法。

安排三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96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第1次志愿填报由普通类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科志愿,第2次和第3次志愿填报由普通类二段线上考生(含未被录取的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专科志愿。

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和志愿,按照学校专业招生计划的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二)艺术类。

艺术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专科批三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三个批次依次进行。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以普通类一段线为基数,按教育部规定的各专业类别的比例划定;艺术类专科文化控制线与普通类二段线相同。

1.本科提前批。包括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其他院校,中央部门属高校及部分省属高校除美术类专业之外的艺术类专业,省属公费师范生、市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专业招生。

安排两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

填报中央部门属高校及部分省属高校本科专业志愿须达到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执行的其他院校本科专业,依据国家规定不受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限制。

根据考生志愿,关联其填报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本科批。除提前批之外的所有艺术类本科招生。

安排三次志愿填报。统考、联考专业(专业类)实行平行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校考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

统考和联考专业遵循考生志愿,关联专业合格成绩,根据综合分数或专业分数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校考专业关联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艺术类统考及部分联考专业根据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综合分数计算办法分别是:

美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

文学编导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

播音主持类(使用联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

书法类(使用联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40%、文化成绩占60%计算。

音乐类、舞蹈类联考专业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3.专科批。包括所有艺术类专科招生。

安排两次志愿填报。经教育部批准可以组织专业校考的部分专业(专业类),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志愿填报1个院校志愿;除此之外的其他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按“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填报,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

校考专业遵循志愿,关联专业合格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统考专业遵循考生志愿,根据综合分数按照招生计划的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其他专业认可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联考和校考成绩,遵循考生志愿,根据文化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三)体育类。

体育类分为提前批和常规批两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两个批次依次进行。体育类在专业成绩合格生源范围内按综合分数划线。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的办法计算。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体育类一段线;按照体育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体育类二段线,作为考生参与录取的最低控制线。

1.提前批。包括省属公费师范生等类型的本科招生。安排两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达到体育类一段线的考生可以填报提前批志愿。

遵循考生志愿,依据综合分数按规定的比例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常规批。包括未列入提前批的其他本、专科招生。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的办法。

安排三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6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第1次志愿填报由体育类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科志愿,第2次和第3次志愿填报由体育类二段线上考生(含未被录取的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专科志愿。

遵循考生志愿,依据考生综合分数,按专业招生计划的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各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专业,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统筹协调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高考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落实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高校的工作职责,加大组织力度,细化工作方案,强化风险防控和舆情应对,确保2020年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平稳落地实施。

(二)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招生考试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招生考试条件保障,高标准建设标准化考点、技术支持服务和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加大基础教育投入,改善高中办学条件,综合考虑高中课程改革及选课走班给教师工作量的影响,充分肯定高中教师付出的努力和贡献,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高中教师的绩效工资。

(三)开展宣传培训。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制作“一本宣传册”、拍摄“一部专题片”、开展“一次新闻发布”、组建“一支专家队伍”、组织“一系列专题培训”、搭建“一个联合应答平台”,确保政策宣传的科学性、针对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积极为高考综合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四)开展模拟演练。根据工作需要开展2020年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和录取工作全员全过程模拟演练,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程序、优化流程,为2020年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奠定基础。



附:山东省2020年高考政策30

 

 

 

 


 

鲁政发〔2016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政发〔20167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6
39

 

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我省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要求,现就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遵循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按照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要求,深化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有力保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立德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个性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公平公正。加强宏观调控,改革体制机制,完善标准,规范程序,继续推行“阳光招生”,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综合多元。注重人才评价的综合性和多元性,满足科学选拔人才和招生录取多样化需要,综合推进考试内容及方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办法和招生体制改革。
——统筹协调。统筹规划各学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协同推进考试、招生、录取各环节配套改革,促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协调发展。
(三)总体目标。
根据国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统筹谋划,科学设计,稳步实施。在2015年实施考试招生制度专项改革的基础上,2017年启动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2020年全面推进,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建立遵循教育规律、符合山东实际的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确立我省教育考试招生基本模式。
1.
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加强招生入学管理,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科学划设学区,公办学校严格按学区招生,实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由设区市统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政策。
2.
改革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改变单纯以分数为依据的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多次考试、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机制。积极推进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新生的招生模式。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扩大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由学校根据自身办学需要和办学特色制订录取方案,实行综合录取、特长录取和推荐录取。加快高中阶段(含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平台建设,完善职普统一、学生自主报考、学校自主录取的考试招生录取机制,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多样选择。
3.
实施高等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实行以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全国统一考试,下同)为主要形式的高等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夏季高考主要为本科院校招生,春季高考主要为高职(高专)院校和部分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选拔学生。到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
(二)改革考试评价形式和内容。
1.
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考试科目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合格”或“不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评价内容一般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进行日常评价、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建立和完善审核制度、公示制度、复查复议和申诉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配套措施。
2.
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考试分为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合格考试是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等级考试科目根据国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设定,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纳入高校招生录取。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管理,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具体实施,各科目试题由我省自行命制。依据课程标准科学确定考试难度和区分度,统筹协调课程进度和考试时间安排,逐步实现考试向不同年级学生开放,增加学生的考试机会。20169月前出台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3.
建立并规范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是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参考依据。自2017年秋季高中阶段入学新生开始,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科学设计评价体系和评价指标,建立规范的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发展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注重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建立并完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省级管理平台,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评价过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客观准确、真实可用。20169月前出台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4.
建立普通高中学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制度。自2017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报名参加高职(高专)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普通高中学生,应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按照有利于选拔和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要求,明确测试内容,科学设计测试标准和测试方式。20169月前出台普通高中学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指导意见。各招生院校根据人才选拔的要求,结合各自特点和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及测试结果的使用要求,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5.
调整夏季高考命题内容和方式。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高校选拔人才的要求,科学设计考试内容,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考试命题研究,创新试题设计,突出能力考查,增强考试内容的综合性、基础性和应用性。根据国家关于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省份的要求,在2015年外语科目使用全国卷的基础上,我省夏季高考自2016年起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2018年起语文、数学科目使用全国卷。
6.
深化夏季高考科目改革。积极推进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增加夏季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自2017年秋季高中入学新生开始,考生夏季高考考试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和考生选考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组成。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为全国统考科目,各科满分分值为150分,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纳入高考录取的等级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爱好,结合高校招生对等级考试科目组合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等级考试科目中选择。积极创造条件,将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纳入等级考试科目。20176月前出台我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方案。
7.
完善春季高考“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试。自2020年起,“文化素质”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和英语3科,考试满分320分,其中语文、数学各120分,英语80分;“专业技能”考试满分430分,包括专业知识和技能测试两部分。一体化设计专业知识考试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可根据专业(学科)的不同需要采取笔试或实际操作测试的方式。完善专业技能考试组织办法,逐步实行由行业(专业)指导委员会或学校(专业)联盟组织、招生考试机构监督的考试形式。
(三)创新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机制。
1.
改革夏季高考招生录取机制。自2020年起,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机制。高校根据招生专业(),对纳入高考录取的等级考试科目的组合方式提出要求,同时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提出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使用办法,相关要求和使用办法实施前,须提前2年向社会公布。
2.
完善高职(高专)院校招生多元录取机制。高职(高专)院校招生录取采取春季高考、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等方式进行。春季高考,依据“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录取考生。单独招生,录取中职学生以招生院校组织的考试成绩和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为依据,参考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录取普通高中学生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为依据,参考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高职(高专)综合评价招生,可以以考生高考(含春季高考、夏季高考)成绩为依据,也可以以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为依据,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录取。优化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方式,实行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为依据、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进一步完善技能拔尖人才招生办法,拓宽技能拔尖人才的升学渠道,逐步扩大高职院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
3.
深化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和录取改革。春季高考实行按专业类别填报志愿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为考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自2017年起,夏季高考实施招生录取批次改革和投档录取模式改革,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自2020年起招生采用“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方式。探索实行考生一档多投、多次选择的投档模式,增加高校与考生之间双向选择机会。
4.
探索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自2016年起,在部分中央部属高校和办学水平较高的省属本科高校,选择部分专业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探索“统一高考+学业水平考试+学校考核(综合素质评价+面试)”的招生方式。高校依据考生的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校考核成绩,按比例形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5.
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应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招生高校要进一步完善申请报名和审核程序,规范录取程序和要求,做到信息全面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监督。高校应结合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合理确定考核内容和形式,探索完善科学、有效、简便、规范的考核方式。申请学生应参加夏季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学校的考核。
(四)完善促进教育公平政策体系。
1.
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入学和参加考试制度。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完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办法,坚持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相对就近的原则,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各设区市要研究制定完成义务教育后随迁子女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政策措施,保障随迁子女在当地平等参加高中考试入学权利。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的政策,凡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均可在我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当地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
2.
扩大重点高校招收农村贫困地区学生数量。实施国家重点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提高农村贫困地区学生升入重点高校比例,为农村贫困地区优秀学生提供更多进入重点高校学习机会。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比例,扩大招生规模,完善招生办法,严格招生区域范围,加强考生资格审核,形成保障农村贫困地区学生升入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3.
严格控制高考加分项目。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5项加分项目,即:“烈士子女”“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上项目之外的加分项目全部取消。2017年根据国家规定精神进一步减少高考加分项目,取消“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项目。认真执行加分项目设定程序,严格高考加分资格的审核公示,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加分资格造假等行为,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五)改革教育考试招生管理监督机制。
1.
严格高校招生计划管理。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毕业生就业状况、办学条件、办学水平、生源数量等因素确定高校招生计划,对就业前景好、办学特色鲜明、社会认可度高、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予以倾斜。完善招生计划编制方式,建立招生计划动态调节机制。严格招生计划管理,严禁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招生。创新民办高校招生计划管理模式,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办学规范、管理严格的民办高职院校,逐步实行在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内自行组织招生。
2.
完善高校招生录取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吸收专家、教授参加,提高组成人员的广泛性和参与度。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的作用。吸收教师、学生代表参与和监督招生录取过程,提高招生录取工作透明度。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促进学校形成自觉维护招生秩序、保证招生公平、承担社会责任的自律机制。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实施招生违规事项问责机制。全面实行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由校长对录取结果负责。
3.
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实施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地方、高校、中学等多级招生信息公开机制,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涉招信息的全面公开。规范各种特殊类型的招生,加强对高校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考生的资格审查,有关高校应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时、准确公示合格考生信息。加强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确保所有考生可在高校招生各阶段了解和查询到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
4.
进一步规范高校招生行为。贯彻落实《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严禁违规招收任何形式的预科生,严禁通过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方式进行欺骗性宣传和欺诈招生,严禁违规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制订山东省高校招生章程编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审核和发布工作。加大招生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5.
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管理。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办法,形成职责明确、协调配合、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普通中小学招生行为的监管,严禁违规招生,维护招生工作秩序。严格执行教育部规范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有关政策。严肃查处中小学各种名目的违规招生和乱收费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条件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对改革的领导。建立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部门协作机制,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改革的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改革合力。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大经费投入,改善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学校的课程实施能力,满足学生个性化选课和走班要求。加强考试招生机构建设,充实考试命题人员,完善标准化考点建设,提高考试招生机构的考试组织和管理水平。
(二)坚持科学管理,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改革各项配套政策和制度,统筹规划,系统设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考试安全保障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安全体系。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严肃查处考试招生的诚信失范行为。健全教育考试招生制度体系,提高考试招生法治化水平。
(三)准确把握节奏,稳步推进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复杂敏感,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要紧密结合山东实际,统筹规划,积极稳妥、循序渐进、逐步推开。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做好各项具体实施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加强风险评估,保证各项改革稳步实施。
(四)积极宣传解读,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大改革宣传力度,通过对改革的正面宣传凝聚共识,坚定信心。畅通信息公开发布渠道,针对公众关心的问题,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信息。及时组织专家做好解读工作,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改革。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改革氛围。